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交通事故法规 案例 文书 交通事故律师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贴吧  
  交通事故新闻 - 事故处理  
    郑州特邀交通事故律师
李宏岩律师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郑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事故处理> 浏览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1-4-9   来源:   编辑: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来讲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处理呢?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确定事故的伤亡程度和财产的损失情况,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比较微小的交通事故还是本着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这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一些,协商不成功就要报警,和保险的报警,这是必须得,等待交通警察前来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协商好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应该保持好,不应该破坏,等待交通警察的现场的痕迹检测。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

  2、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抓紧时间报警和报打急救电话,保持好现场。同时要保险报警,抓紧时间救人,一般的交通警察能进行现场处理的就进行现场的事故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是请求调节的,交通警察可以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节的。但是,比较厉害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马上就能调节的,需要时间,特别是有伤员的。有重大财产损失的。

  3、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在接到报警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相应的时间内给你制作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上一条: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
下一条: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