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以内 定损完成后24小时内给付保险金
张家口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规
燕赵都市网张家口电(记者 张岩)12月21日,记者从张家口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开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家口市交警部门协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出台了有关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理赔的通知,在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尽量不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和畅通。按照新规,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的,在定损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就可以给付保险金。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适用条件包括: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在张市投保交强险;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对于在外省市投保的车辆,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由被授权代勘公司负责。承保公司在本市没有机构的“理赔服务站”的查勘员要与承保公司沟通协商一致后再做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须及时向承保公司报案,接受保险查勘员的指导,当事人双方经协商无争议,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协议书》,由就近执勤的交警、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签字确认。然后,当事人携《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协议书》开车到承保公司定损索赔,也可就近到任何一家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评估定损。客户持理赔服务站出具的《定损单》或《损失确认书》到承保公司索赔。
而对于各方当事人都认同满足互赔条件的交通事故,交警及各承保公司又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承保公司可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将车一同开到任何一方承保公司进行拍照确认并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协议书》,然后到各自承保公司定损索赔。
据了解,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新模式就是模糊定责、自行协商、互碰自赔。“模糊定责”就是把以往事故责任认定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的繁杂认定方式,简化为“全部责任”和“负有责任”和“无责任”三种,从而较快地解决了以往当事人损失不大,但为责任争执不休的问题;“自行协商”就是双方当事人可在事故民警和保险公司查勘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先拨打投保公司电话报备,自行撤离现场,就近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或任一投保公司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协议书》,予以确认、定损,执勤交警将予以协助和确认;一方负全责的,各方损失统一由责任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互碰自赔”就是各方均有责任的,无论责任大小,均有各方承保公司负责理赔。
张家口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钱兆民表示,按照新规,对于各方均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大小,均由各方承保公司理赔。当事人可凭《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协议书》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各保险公司应在定损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给付保险金。执勤交警或保险公司查勘员认定一方负全责且共同财产损失小于2000元的轻微交通事故也适用此快速理赔程序,各方损失统一由责任方承保公司根据承保情况确认定损理赔。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有争议或单方损失2000元以上,不适合本规定,均需报“122”处理。
按照新规,符合快速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在填写保险索赔申请书时,一方全责的,所有受损车辆统一由责任方保险公司负责勘察定损;各方当事人共同责任的,受损车辆由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或各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勘察定损;定损完毕保险公司应当出具机动车《定损单》或《损失确认单》和提供有关的索赔单证并说明理赔流程;责任方当事人持《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办理索赔,保险公司在受理后在24小时内给予赔付。
同时,保险行业为方便市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在张家口市区平安、阳光、安邦等各保险主体设立共11家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成为对市区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一个创新,可对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交通事故,相互快速代理查勘,相互快速代理定损。
附:张家口各快速理赔服务站地理位置及联系方式
人保财险 桥东区胜利北路64号 95518
太保财险 桥东区汉桥街欣盛写字楼 95500
平安财险 桥东区胜利南路乙39号 95512
都邦财险 桥东区东安大街87号 4008895586
天安财险 桥东区建设东街26号金桥宾馆12楼 95505
安邦财险 桥西区明德南街170号财达证券4楼 95569
永安财险 桥西区新村路2号 95502
中华联合 桥东区建国路6号 95585
阳光财险 桥西区明德南街25号 95510
渤海财险 桥东区胜利北路30号平安办公大楼9层 4006116666
大地财险 高新区纬三路林业大厦 9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