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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0:27:51 来源: [NFROM] 编辑:[WRITER] |
洛阳网12月21日讯 今日上午,310国道与定鼎北路交叉口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都是轻微刮蹭。当事人都毫不犹豫地就地停车、保护现场,等着交警来处理,导致滚滚车流被堵在路上。
“保护现场”造成拥堵
当天10时30分,记者经310国道去北盟路采访,结果被堵在310国道与定鼎北路交叉口。
东去方向,一辆大货车与一辆轿车相挂。西去方向,一辆混凝土罐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刮蹭。事故发生后,他们的做法如出一辙:就地停车,保护现场,等交警前来调查解决。
310国道南半幅正在进行封闭施工,通行压力已经很大,这一折腾,交通一度中断,急得后面的司机们使劲鸣笛。
记者在混凝土罐车与白色轿车刮蹭事故现场看到,白色轿车“挡在混凝土罐车前头,后面的车辆只能小心翼翼地从他们身边“蹭”着过去。其实,两辆车再往前挪一点点儿,就能把北半幅道路空出来。
白色轿车司机王师傅说:“不挡住,罐车跑了咋办?司机不认账咋办?”
12时,交警陈富国匆匆赶来。他刚在凤化街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
陈富国见状,简单对现场情况作了记录后就赶紧催他们把路腾开,堵了两个小时的310国道这才得以疏通。
一老司机离开现场时,对着事故当事人大喊:“你们是在保护现场还是在制造拥堵?互碰自赔知道不!”
吃透“互碰自赔”很重要
2009年2月1日起实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指出,车损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蹭,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奔波。“互碰自赔”要同时符合这几个条件:一、两车或多车互碰;二、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还未到期;三、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四、各方都有责任;五、事故各方都同意“互碰自赔”。
陈富国说,310国道与定鼎北路交叉口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一起双方已自行协商解决,另一起双方协商不成,警方便将双方车辆暂扣,对事故进行处理。其实,双方车损都不过几百元而已。
一般情况下,调查取证、扣押车辆、下达责任书等程序没有七八天走下不来;而互碰自赔,顶多两三天就能解决问题。“小刮小擦不必非得交给交警处理,既耽误您的时间,也给他人带来烦恼!”陈富国说。
陈富国提醒司机朋友,若符合互碰自赔条件,双方当事人最好将事故现场拍摄下来,然后赶紧让道。如果因处理不当造成二次事故或严重拥堵,当事人是要担责的。(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孙自豪 实习生 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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