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一直将交通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机动车由2005年底258万辆增加到2010年12月的478万辆过程中,较好维持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交通基本适应经济发展和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保障任务。但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北京市交通形势日益严峻,一些时段交通拥堵严重,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增长迅速,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适应的问题,急需果断采取措施应对和解决,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
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研究,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和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并于12月13到19日面对社会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网上共收到意见建议2929件,信函和传真425件,其中94.2%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扶持征求意见的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1022件,表示赞同和提出具体意见占63%。此次北京市政府采取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主要增加了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解决市民出行需求的,将第17条修改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这里面吸收了关于增加户外公益广告的建议。在第19条增加了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的内容。第20条修改为:当遭遇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适时采取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措施,之前是“必要时”,这次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把这个进行了细化。第22条增加了优化环路出路口的内容。第23条增加了研究开发机动车电子牌照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的内容。
在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中,公布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如下调整:
一是适当降低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也就是二类地区占道收费由每小时七元降至为每小时六元,三类地区由原方案每小时三元降至为每小时两元。
二是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缩小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现在调整为15分钟,这样可以更好减少市民出行停车位的利用率。
三是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给予政策优惠。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标准按照居住区停车标准收费每小时一元,这和夜间停车价格基本一致的。
市政府已经以印发42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准监制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力度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二是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按照顺畅,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利的交通保障。第二个目标,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要达到50%左右,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第三个目标,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2010年的水平。第四个目标,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是综合措施,共28条,概括起来分为建管限三个方面,建的措施主要内容有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和增量,加快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市民出行需求,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等基础设施用地,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应该评价纳入审批环节,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网系统建设。打通一批中心城断头路,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全面建成北京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公路干道网。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
一是适当降低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也就是二类地区占道收费由每小时七元降至为每小时六元,三类地区由原方案每小时三元降至为每小时两元。
二是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缩小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现在调整为15分钟,这样可以更好减少市民出行停车位的利用率。
三是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给予政策优惠。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标准按照居住区停车标准收费每小时一元,这和夜间停车价格基本一致的。
市政府已经以印发42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准监制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力度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二是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按照顺畅,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利的交通保障。第二个目标,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要达到50%左右,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第三个目标,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2010年的水平。第四个目标,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是综合措施,共28条,概括起来分为建管限三个方面,建的措施主要内容有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和增量,加快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市民出行需求,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等基础设施用地,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应该评价纳入审批环节,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网系统建设。打通一批中心城断头路,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全面建成北京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公路干道网。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
二,关于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方面的规定,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关于单位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及单位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我们在事实细则中给予了明确。指标的查验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二是二手车在开具销售发票的环节。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制比例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平均每月两万多,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以上是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与此同时,还发布了两个相关的文件,一个是为了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由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本市小客车额度指标的申请、审核、取得、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基本的原则是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窗口进行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其次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最后通过摇号方式通过指标编码。每月8号为指标截至日期,每月26日公开摇号。单位和个人应该自取得指标至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没有办理试为自动放弃。
四,关于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
市发改委今天公布了这个方案,进一步调整了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二环路含以及CBD商业区、燕沙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二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是地区为五环路以外的区域。露天停车、停车楼库价格实行阶梯价,居住区及夜间价格原则保持不变。一类地区占路和露天停车标准为每小时十元和每小时八元,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二类地区站道和露天停车收费分别为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5元,地下每小时5元。考虑到这四个方案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涉及到相关的准备工作,这个调整方案今天发布。2011年4月1日期正式实施。
五,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此规定自2011年1月1日期,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行驶的,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只有进京通行证的,工作日7—9时,17—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二,关于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方面的规定,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关于单位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及单位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我们在事实细则中给予了明确。指标的查验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二是二手车在开具销售发票的环节。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制比例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平均每月两万多,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以上是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与此同时,还发布了两个相关的文件,一个是为了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由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本市小客车额度指标的申请、审核、取得、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基本的原则是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窗口进行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其次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最后通过摇号方式通过指标编码。每月8号为指标截至日期,每月26日公开摇号。单位和个人应该自取得指标至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没有办理试为自动放弃。
四,关于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
市发改委今天公布了这个方案,进一步调整了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二环路含以及CBD商业区、燕沙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二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是地区为五环路以外的区域。露天停车、停车楼库价格实行阶梯价,居住区及夜间价格原则保持不变。一类地区占路和露天停车标准为每小时十元和每小时八元,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二类地区站道和露天停车收费分别为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5元,地下每小时5元。考虑到这四个方案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涉及到相关的准备工作,这个调整方案今天发布。2011年4月1日期正式实施。
五,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此规定自2011年1月1日期,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行驶的,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只有进京通行证的,工作日7—9时,17—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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