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3日晚上,在孝感市孝南区(nanqu)杨店镇发生一起惨烈车祸,4人丧生,其中有一名孕妇,一名女童被肇事货车拖行约1000米后死亡。记者昨悉,醉酒驾驶的肇事司机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孝南区(nanqu)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3原告经济损失57万余元。
当日20时30分,孝南区朋兴乡吴某醉酒后驾驶本人所属未按规定年检的鄂K1154X货车,沿310省道由黄陂区方向往孝感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310省道29KM+600M处驶入逆行车道与相向驶来的女子杨某所驾的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杨某遇难时已怀有3个月身孕)及其所载乘的胡某、小冉(杨某女儿,5岁)、小萌(胡某女儿,3岁)死亡,吴某驾车肇事后,拖带摩托车及受害人小冉逃逸。交警认定吴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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