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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采取正确措施(举例)

2011-4-13 13:50:13   来源: [NFROM]  编辑:[WRITER]
 

 案情举例

  炎炎夏日,老王上街买菜,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便利店,于是打算过去买一瓶矿泉水。老王刚转身想沿斑马线穿过马路,突然小李驾驶的一辆小车右转弯快速驶来,把老王刮倒在地。只听见“嚓”的一声刹车声音,小车停下来了。旁边报亭的张大妈赶紧跑了过来,发现老王只是左腿擦伤,并无大碍。于是,赶紧拨打了122电话。大概5分钟后,交警小吴开着一辆警车到达现场。接下来,肇事者小李,目击者张大妈,交警小吴,该如何做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正确措施呢?

  法律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据此规定,肇事者小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果造成受害者伤势比较严重的,应当报警并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据此,对于目击者张大妈来说,应当配合交警查清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对有违法行为的事实,应当进行举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据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交警小吴,应当首先组织抢救受害者,对于事故争议不大,损害不多的应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制作勘测笔录,收集证据,给目击事故过程的证人及当事人制作笔录等。

  律师提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2.救护受害者。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4.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5.收集必要的证据。6.通知保险公司。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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