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确定的办法
(一)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人数 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各职位综合成绩前两名为考察人选。
(二)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要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数的,不再进入考察。
二、考察人员名单
1、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职位:陈昆、蔡文慧
2、规划科技司规划与装备处职位(招录2人):黄骏、侯贤军、李文乐、李牧之
3、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一处职位:吴俊荣、黄晓宇
4、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二处职位:吕兵、蔡俊
5、安全监督管理三司综合处、四处职位(招录2人):孙谭苇、李刚、范景春、汪文广
6、安全监督管理四司一处职位:冯智慧、缪春锋
7、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二处职位:张宁、白海玉
8、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调部危化处职位:祖道海、梁磊
9、调度中心综合处职位(定向招录):臧丽丽、石海鹏
10、调度中心调度室职位(招录2人):叶伟林、高阳、黎明杰、周通晓
11、调度中心安全统计处职位:陈雨、谢思一
12、调度中心行政执法统计处职位:李仕、吴琼
13、调度中心信息管理处职位:羊鸣、柯君赛
14、调度中心煤炭经济运行处职位:庄恒超、籍小志
三、考察安排
1、考察确认
参加考察的考生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通过传真,将本人考察地详细信息发送至010—64463315、64463255进行考察确认。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政治面貌、本人所在院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详细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便工作人员考察前联系。传真要求有本人确认签名。面试前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还需传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
四、体检安排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招录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
我局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机构之一,煤炭总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将电话通知考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9号
煤炭总医院体检中心(住院部二层)
公交线路:地铁13号线柳芳站下,或公交车104快车、116、125(支)、367、18、123、606。
电话:(010)64667755 转 2047 体检中心
3、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2)体检当天须携带身份证,抽血前接受查证。另外每人须带签字笔一支和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将照片粘贴在体检表上。
(3)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食宿由本人自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招录咨询电话:010-64463255;010-64463315
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