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重庆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煤炭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市政府刘学普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爱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刘学普副市长指出,加强煤炭监管能力建设是保障民生的需要;是保障全市经济安全的需要;是切实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需要;是集中解决当前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需要。
刘学普副市长对下步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七条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理顺监管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工作职能,不论是独立运行或是加挂运行的煤炭管理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安全监管、教育培训、信息调度、应急救援这五项基本职能;三是创造性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编办发〔2011〕4号)精神,确保煤炭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特别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充实监管力量;五是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快设备设施配置到位;六是注意工作联系和交接到位,防止在理顺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安全监管真空”;七是将此项工作作为“区县长”工程来抓,严肃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到位,时间控制准确,过程严格督查,工作成效纳入目标考核。最后,刘学普副市长还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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