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1-3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为了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彻底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吉林省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全省范围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近日制定了《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措施:
一、省政府成立由王祖继副省长任组长,柳青副秘书长及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成员任副组长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协调、情况调度和指导监督。
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均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联动“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明确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内容和各相关行业(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部署发动阶段、集中打击阶段、检查督导阶段。
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非法和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均要进行“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务必要一查到底、彻底铲除。
各 级政府和负有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的部门均要成立督查检查组,对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部门针对排查、打击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取缔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检查复查,并做到跟踪监控,切实防止“死灰复燃“和“前纠后犯”。
各级政府要将已关闭取缔和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建立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省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