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地处秦岭南麓,山地小气候特征明显,局部地区暴雨突发、多发,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日益频繁。为有效预防汛期自然灾害引发尾矿库溃库、漫坝、泄漏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滑坡、坍塌、淹井等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商洛市安全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安排部署五项措施,加强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汲取2010年“7.17”、“ 7.23”洪灾沉痛教训,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科学应对,严密防范,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汛期安全。
二是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实际,认真落实县级领导、乡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汛期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金属 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进行防汛安全专项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重点,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尾矿库、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加强巡查,确保防洪度汛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制定相应的防洪度汛工作措施,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响应工作。切实加强防洪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等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加强对矿山工业设施和生产物资的防雷管理,尤其是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管理,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库房,必须一律停止使用。
四是强化监察,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的防汛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制度,跟踪督查落实,做到“整改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五是加强值班,确保汛期信息畅通。要严格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要与气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信息,确保通讯畅通。各矿山企业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尾矿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力度,昼夜轮回巡查,专人盯守危险点,如遇险情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果断撤离危险区域内群众,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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