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及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的市县政府和相关企业包括海口市政府、文昌市政府、澄迈县政府、临高县政府4个市县政府和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海南祥隆船务有限公司4家企业同时收到了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督查整改通知书》。这次督查后接连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市县政府及企业限期整改的做法,有效地促使了市县政府和企业负责人重视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同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琼州海峡是海南乃至全国的水上交通要道,不但对于岛屿型经济的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四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之一,海上交通安全至关重要。作为海南贯通大陆的咽喉,琼州海峡是旅客车辆进出海南的重要航道,承担着100%的车辆和约占40%旅客的进出岛运输。据统计,2010年琼州海峡轮渡运输,进出口车辆141万台,日均3875台,进出口旅客1117万人次,日均3万0611人次,节假日达到6、7万人次,货物年吞吐量2742吨。尤其是随着海南出岛瓜菜对于全国农产品供应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
为了切实做好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琼州海峡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海事、交通、海洋、工信、消防、电力、港航管理等部门,下设通航水域、船舶、码头3个小组,对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面督察。
本次督查目的是全面排查治理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规范琼州海峡的通航秩序,优化琼州海峡通航环境,确保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客船、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危险品船)的航行安全,稳定琼州海峡区域各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形势,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安全的水运环境。
本次督查不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重点督促相关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
督查组在船舶、码头督查中发现不少安全隐患:部分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不及时;部分船舶安全教育不到位;码头安全检测检验手段不到位,各类车辆靠原始的目测进行安检;码头没有运输危险品车辆的专用停车场;货运车辆超载现象十分严重,不少车辆超载1倍至3倍;各企业各轮船没有海上消防设施设备;秀英港没做到客货分离等。
督查组还乘船沿琼州海峡现场察看文昌、海口、澄迈、临高各段的航道安全情况,船上雷达显示,临高段航道里发现500张渔网,海口段航道里发现130张渔网,澄迈段航道里发现90张渔网。
作为琼州海峡最普遍的碍航物---定置渔网是渔民采用的一种传统捕捞方式,办法是将浮具固定在海面上,用粗缆绳串起来,中间悬挂50多米长的网,这些海面上的浮具直径2—3米、重可达150公斤,而水下的渔网距离海面仅仅几米,占用水域面积却可达上千平米,这种高密度的捕捞方式不仅是对鱼类资源的一种破坏性开采,而且一旦过往船只撞上浮具或渔网,甚至会导致螺旋桨被缠,船舶失去动力,船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针对此次督查中暴露出的严重碍航物问题,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责令由市县政府牵头用30天时间在行政区域内进行联合执法和清理行动,海事、海洋渔业、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沟通的长效机制,市县政府和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渔民在作业区域内捕鱼,同时应将渔民的规范作业与财政补贴、油料补贴及行业许可结合起来,强化治本措施,彻底解决碍航物问题。
针对此次在船舶、码头督查中暴露出不少安全隐患,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责令各企业接到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船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此次督查活动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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