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公安厅牵头,采取四项措施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违法购买使用民爆物品、涉煤涉黑涉恶案件等,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主动出击惩犯罪。强化涉煤案件的办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一律挂牌督办;摸排煤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肃惩治干扰、阻挠、破坏煤炭兼并重组黑恶分子;排查兼并重组、整合停产煤矿的地面仓库、工人住房、办公楼和闲置空房,严打煤矿非法购买、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规范审批深查纠。全面开展民爆物品自查自纠和督导监察,严把民爆物品审批供应关;严禁公安机关及民警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民爆物品经营、爆破作业和煤矿开采活动,严禁滥用行政许可权和自由裁量权等,并将民爆物品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等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广泛宣传造氛围。宣传政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和信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宣传动员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举报非法购买储存使用民爆物品、非法采矿和黑恶势力阻挠、破坏、干扰煤矿兼并重组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强化措施保实效。各地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周密方案,采取强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专项整治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4月份,河南省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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