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新闻热线:
4006 222 148
service@5Law.cn
本站首页 行业要闻 各地动态 关注矿山 行业人物 事故快报 行业观察 政策法规 热点追踪 公检法司
  最新公告:
·丰城地矿局:结合地球日活动,巧打综治宣传牌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兴亚煤矿事故致9死16伤  ·每年煤矿工人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浏览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2011-6-14 17:35:41   来源: 作者:
 

  

【分类号】 221009199801

【标题】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 19980309

【实施日期】 19980309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安全

【文号】 煤基字(1998)151

【名称】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有关矿务局:

根据国家地震部门对1998年地震活动形势的预测,我国大陆仍处在地震高潮活跃阶段,地震形势十分严峻。为减轻突发破坏性地震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煤炭矿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法》、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二、各煤炭矿区要按照《煤炭工业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煤炭企业抗震减灾工作暂行规定》,尽快完成、完善“企业抗震减灾规划”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部备案。

三、各个位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煤炭矿区应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法》和《煤炭工业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部基建司备案。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准备工作,把应急准备工作做在破坏性地震到来之前。

四、继续做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现行抗震设防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五、为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确保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

 
 
  政策法规 更多>>
· 关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公经费
· 关于征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非煤矿山推
· 关于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
  国土风采 更多>>
· 伊春市开展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保专
· 光溜溜的矿山又披上绿色外衣
· 中国版铁矿石指数推出国际三大矿山
· 北出口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顺
· 通辽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 危机矿山找矿取得重大突破:白银闭
· 龙凤非煤矿山安全再念“紧箍咒”
行业要闻 | 各地动态 | 关注矿山 | 行业人物 | 事故快报 | 行业观察 | 政策法规 | 热点追踪 | 公检法司
  版权所有: 矿山与安全 - 中国法律网5Law.cn
电话:4009-222-148 15890688808
邮箱:service@5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