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安委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宣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多种舆论手段,把“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在全省各行业(领域)唱响,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同时,要通过各类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强化理念宣传和行为养成,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二是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1〕6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实施联合执法,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查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1〕9号)要求,加快配套建设,着力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考评条件,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依标准地关闭取缔一批,责令停产整顿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注重工作结合,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要继续深化煤矿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瓦斯灾害治理和防治水工作,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继续深化非煤矿山治理,重点抓好地下矿山局部通风、矿井防治水、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开采、大型采空区以及尾矿库坝体与排洪设施隐患整治,确保大幅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治理,深化引火线、烟火药(黑火药)、礼花弹、整改提升“六核实”、淘汰退出企业统筹关闭等五个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治理,抓好化工园区监管,加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搬迁力度,大力推进危险工艺改造,确保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深化粉尘与高毒危害品治理,创建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要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综合协调、重点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是切实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的要求,对照相关行业(领域)安装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时限要求,加紧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工作进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要率先开发应用达标。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能力。
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按照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学习贯彻近期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究,梳理事故特点,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明确努力方向和目标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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