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霍红义带领省安委办督查组一行6人,于 2011年5月9日--6月2日,先后深入有尾矿库的8个重点市、18个重点县,共听取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汇报8次,现场检查尾矿库72座,通报督查意见8次,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尾矿库防汛度汛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现场检查的72座尾矿库中,属生产运行的43座,基建的7座,停产整顿的2座,已闭和正在闭库的20座。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有14座尾矿库,对其中2座尾矿库下达了停产整顿执法文书,对其余12座尾矿库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执法文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属地县安委办负责监管,市安委办负责督办。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较差、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不能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和管理。二是重视新建库的建设,忽视许可后尾矿库的运行管理。一些尾矿库在管理运行中存在放矿不规范、排渗系统不健全、坝体监测设施不完善、安全检查记录不全等一系列违规作业行为,甚至有个别尾矿库出现超强度排尾现象。三是尾矿库持证率较低。全省有138座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除基建库外,许可率只有50.5%,相当一部分尾矿库由于受土地使用手续和配套矿山等因素影响,一直处于无证状态,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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