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同志专程到山西省、湖南省等地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6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21号)。对此,江西煤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专题学习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煤监机构和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要深刻领会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坚持以零为工作的新起点,以零事故为奋斗目标,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为了做好下步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江西煤监局以七项措施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是注意把宣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类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强化理念宣传和行为养成,进一步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二是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实施联合执法,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煤矿,按照“四个一律”从严处置,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配套建设,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结合第二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严格条件,着力提升煤矿企业准入门槛和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规范管理,注重工作结合,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继续深化“水、火、瓦斯”安全整治。要继续深化煤矿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瓦斯灾害治理和防治水工作,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切实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五是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推广先进适用煤矿安全技术装备的应用力度。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进度要求,按时、按期完成任务,加大推广煤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的应用力度,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和抗风险水平,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按照年初省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学习贯彻近期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机制,不断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在执法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究,梳理事故特点,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尽早出台符合本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规范文本,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不断推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基础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七是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强化汛期安全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对暴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工作纪律,强化防汛值班工作,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二要强化建党9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求各产煤设区市、省煤炭集团公司从6月开始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综合大检查,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煤矿作为重点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整改预案,做到整改目标、责任、措施、时限、投入“五落实”。从6月下旬开始,由江西煤监局、国土资源厅领导带队分赴赣西南、赣中、赣东北三个分局辖区和省属国有煤矿进行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督查,进一步督促各产煤设区市、县和煤矿企业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进一步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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