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监察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工作,制定出台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评比细则》,从2008年起连续开展了三届全省煤监系统执法文书大评比活动,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有力提升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绩效。今年,又进一步改革执法文书的评比模式,将每年一次的静态执法文书评比变为动态的执法文书专项监察与现场执法跟踪督察相结合方式。
制定详尽的督察实施方案,组成专门的督察组。以随机抽查执法文书和跟踪督察分局现场执法过程的方式进行。专项督察内容:一是督察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审计检查出的各分局规范执法方面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重点对问题整改措施和完善方案进行督察。二是督察实施行政处罚有无不依法严格处罚的情况。重点督察执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和是否存在避重就轻,有法不依的情况。三是督察执法闭合工作机制执行情况。重点督察执法过程中对违法处罚不到位和现场检查笔录检查问题与现场处理决定不一致、要求复查而不复查等情况。
通过规范执法督察表明:一是山东煤监系统的安全监察从执法监察计划和监察方案的制定、隐患现场监察到行政处理措施的实施、执法文书的制作,都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监察执法的闭合工作机制,履职尽责、执法到位。二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认真执行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察组提出了整改和立即纠正的要求,并就督察情况进行了书面意见反馈。现场监察人员普遍反映这种执法文书现场动态监察方式新颖、整改迅速、效果明显,将有力促进执法过程程序化、文书制作精细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