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69号)要求,我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甘安监管三[2011]120号)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自查自纠、突出专项治理重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采取省市(州)县、各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开展,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克服了时间紧、人员少、战线长、任务重等困难,对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66户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各市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检查达到100%,省上抽查企业数量达到66%。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全省烟花爆竹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专项治理中我省重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摸底,彻底治理,还对存在一些企业思想重视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普遍存在经营方式粗放、安全管理不精细,生产经营条件参差不齐、自动化控制水平低、安全投入少、从业人员素质低、本质安全水平比较低,不能满足现代化条件下安全生产需求;部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环节安全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延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个别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国发23号《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持续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三是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专项治理核查力度。四是注重预防、巩固成效,着力构建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促进了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健全制度、提升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对各市州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不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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