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7.6”火灾事故发生后,山东煤监局迅速作出反应,研究制定措施,对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一、火速增援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局长王子奇、总工程师李建民带领职能处室专业人员连夜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组织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副局长韩芳岐、张学常,纪检组长刘荣林坐镇局调度室协调救援力量,韩芳岐副局长稍后又赶赴事故现场。
二、印发紧急通知。7月7日,迅速出台《关于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7.6”火灾事故的通报》,向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通报事故情况,同时就切实接受事故教训、做好当前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务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把煤矿安全工作做实,防止流于形式。二是切实加强井下设备的维修与管理。要求各煤矿企业立即组织一次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监分局立即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监察。对井下机电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没有实行责任人挂牌制的、设备用油脂等材料进货质量把关不严的、机电设备附近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井下所有移动压风机不符合AQ1013-2005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隐患整改不认真的,必须停产整顿。三是切实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矿井“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单位切实搞好水害隐患排查与治理,严防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各类煤矿安全度汛。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监察分局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加强监察,对查出的问题严格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力促煤矿企业落实责任和措施。一是突出“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监察。力促煤矿企业加强雨情水情观测,严格落实防治水有关规定和措施,严格调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二是突出“一通三防”工作监察。力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加强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矿井防灭火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严格井下爆破材料和易燃品管理;加强综合防尘工作,强化措施落实和制度落实;加强通风管理,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备,通风可靠。三是突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监察。力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检查维修制度,严格泵房、变电所等机电硐室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矿用产品,严格执行大型机电运输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四是突出顶板管理工作监察。力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强矿压观测,掌握矿压显现规律,完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严防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五是突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监察。力促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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