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近期,辽宁煤监局对辖区煤矿开展了井下淘汰设备、井下空气压缩机和安全监测监控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针对辖区煤矿实际,辽宁煤监局研究制定了专项检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召开会议,传达《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强调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促使煤矿企业主动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共检查矿井92矿次,发现问题和隐患195项,下达执法文书188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的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
总结专项检查情况,当前煤矿设备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因长期停产、技改等原因,部分煤矿存在使用淘汰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等问题。二是部分产煤市(县)未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部分煤矿企业未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未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等。三是部分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设置与管理不符合规定。针对以上主要隐患和问题,辽宁煤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意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井下重要设备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杜绝机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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