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管责任清晰化。通过年初与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责任范围;出台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实施公共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使基层公共安全职责划分更加明晰,防止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村(居、社区)强化公共安全协管员在政策宣传、沟通联络、信息报送、实地检查等方面的责任;以向政府、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履行安全承诺的方式落实全区5万多家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目前,全区安全监管责任层级清晰,基本实现了责任无缝链接。
二是执法工作标准化。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鄞安监管〔2011〕8号)科学规范基层安监所监管执法计划的制订,并要求按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规范了日常执法检查;出台《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试行)》(鄞政办发〔2010〕62号)、《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统一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今年4月,已有14个镇乡(街道、园区)实施了委托执法,预计今年年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将实现全覆盖;开发并运用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填写的统一。
三是日常监管规范化。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开展监管工作,日常监管按计划实施;通过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安全监管步入“规范化”水平。自08年开始创建活动以来,全区已创建标准化企业234家,规范化企业1824家,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中规范化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四是服务工作多样化。在安监局服务窗口推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疑难项目上门服务、到期项目提醒服务等;成立区安全生产百名专家库,搭建专家库平台,让专家服务于日常的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帮助企业查找和治理事故隐患,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监察执法的同时,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上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真正做到让监管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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