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可见,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是劳动法律中所称的劳动者。你与税务局之间已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受法律调整和保护。你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税务局应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另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你患病期间税务局将你辞退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