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郑州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伤赔偿> 浏览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9-8   来源:   编辑:
 
 事有凑巧,一雇工在送货时遭遇车祸死亡后,雇主因债台高筑而自杀,而雇主又没为这个车祸死亡的雇工办理综合保险,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前不久,上海闵行区法院对这起工伤死亡赔偿案给出答案,雇主的妻儿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车祸死亡的雇工名叫张勤,是一个外地来沪打工者,他在凌某开设的装潢店内工作。一天傍晚,他驾驶店里一辆有动力装置的无证三轮车外出送货。返回途中行驶至莲花路时,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不幸死亡。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双方存在相等的过错行为,小客车司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而张勤驾驶的动力三轮车无牌无证,双方对这起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因小客车是投保车辆,保险公司承担了份内的理赔款,另外的20万余元由司机赔偿给死者家属。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死者家属还应得到10万余元。正当死者家属向雇主索取时,雇主凌某因债台高筑割脉自杀。为得到赔偿金,死者家属将雇主的妻儿告上法庭。原告认为,张勤工作途中车祸身亡,属于工伤,应得到全部赔偿。现雇主死亡,留下的装潢店由其妻儿继续经营,其遗产也由他们继承,故他们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妻儿俩认为,首先他们不是张勤的雇主,无须承担张勤工伤死亡的赔偿责任,况且由于经济困难,也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再次,张勤明知其驾驶的车辆无牌无证,仍违法上路,应对事故的发生自担其责。

  经审理查明,张勤受雇于凌某,事发时受凌某指令为客户送货,其驾驶的出事车辆也是凌某提供的。有鉴于此,法院认定雇主凌某应承担10万余元赔偿责任。法院指出,虽然凌某已经死亡,但依照法律规定,其赔偿责任应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凌某之妻负有清偿责任,鉴于凌某之子是法定继承人,故认定其在范围内与母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上一条: ·工伤死亡赔偿新标准与现行法规冲突 执行困难多
下一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劳动争议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