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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10-12   来源:   编辑: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伤残赔偿总额,下同)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0个月=5102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551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58162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551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551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一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6倍=489792元。  

二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4倍=428568元。  

三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2倍=367344元。  

四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0倍=306120元。  

五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8倍=244896元。  

六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6倍=183672元。  

七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4倍=122448元。  

八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3倍=91836元。   

九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2倍=61224元。  

十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倍=30612元。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及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全部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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