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郑州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常识> 浏览

合同提前解除,试用工资怎么算?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10-12   来源:   编辑:
 

    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需要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却认为如果合同期限履行发生了变化,那之前约定的试用期限也要发生变化,应补发相应的工资差额,在双方意见不一的情况下,王女士日前向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提前解约是否该支付试用工资差额

    王女士于2008年5月1日到某茶业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2009年4月30日。其中约定王女士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该茶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5月和6月按2000元的标准向王某支付了工资,当时王女士并未向公司提出异议。2009年3月,该茶业有限公司因为经营困难难以继续维持,与王女士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由某茶业有限公司向王女士支付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双方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后,王女士却向某茶业有限公司提出,双方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未足一年,试月期不应该是2个月,要求某茶业有限公司补发1个月的试用期与非试用期的工资差额500元。该茶业有限公司认为关于试用期限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当时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限为2个月并没有错,现在虽然因公司原因提前与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已为此向她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不同意补发试用期工资差额。

    王女士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茶业有限公司支付试用期工资差额500元。

    仲裁裁定企业约定试用期无过错

    据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孙媛介绍,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限是否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茶业有限公司与王女士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二个月,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故某茶业有限公司与王某在试用期限的约定上并无过错。

    此后,双方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双方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不足一年时间,但某茶业有限公司对此并无过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经协商一致,且某茶业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了经济补偿。这一情况的发生,不是某茶业有限公司能预见,也不应为此改变双方之前关于试用期限的履行。为此,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王女士的申请请求。

 
上一条: ·卷走丈夫死亡赔偿金 媳妇怒告公公
下一条: ·谨防“试用期”六大陷阱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