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郑州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常识> 浏览

试用期莫名被辞 江西一人力资源公司遭诉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10-15   来源:   编辑:
 

  龚先生被江西省信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杰公司”)派遣到南昌某公司上班,做了将近两个月,突然被信杰公司告知可以不用去了,却没给出任何理由。信杰公司一负责人表示:“我们解聘他,是因为南昌某公司说他能力不行,建议换人。而且现在还在试用期内,解聘龚先生合理合法。”

  投诉

  试用期内无理由被辞
                            
  据龚先生讲述,今年9月份,他被江西省信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南昌某公司上班。当时约定第一个月为培训期,第二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合同,工作期间小龚的工资由信杰公司负责支付。
                            
  “所谓的培训期内我根本就没获得任何培训,一进去就开始工作了。我一直都认真地工作,两个月内因为工作需要花费了我将近500的话费,而至今未拿到公司一分钱,这倒也没什么。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在没有给我任何考核评定的前提下,公司就突然把我给解雇了呢?”小龚说道。

  信杰公司

  试用期解雇合理合法
                            
  16日下午,记者陪同小龚来到信杰公司,然而在进门时却遭到门卫阻挠,说不便接受采访。后经110民警协调,记者才得以找到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他们解聘小龚有理有据。“我们解聘他,是因为南昌某公司说他接受能力不行,建议换人。而且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我们将他解聘也合理合法。”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解聘意见。
                            
  “我是8日接到不用上班的电话的,而这份解聘书上的落款日期是4日,而且通知我不用上班的时候没说明任何理由。”小龚表示,之前他并未见过这份解聘意见,意见中所述情况也与事实不符。之后,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不可能会继续录用小龚,但会按800元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他结算第二个月的工资。最后,小龚拿到了20多天的工资共计580元。

  律师

  辞退员工须有依据
                            
  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庆表示,在试用期内,单位要解聘工作人员须有相关依据,不能随意辞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单位在尚未告知工作人员任何辞退理由的情况下将其辞退是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对于这种情况,被辞退人员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

 
上一条: ·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案
下一条: ·谨防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