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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能否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11-19   来源:   编辑: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总理的一句感人表白,让全体国民如沐春风。值此两会刚刚落幕、努力打造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代表委员共识之际,我们有十分的理由关注现实世界中的公正实践。分配公平的制度加速器是不是已经启动?司法正义的旗帜是不是已经插上最贫瘠的土地?公民的尊严和自由发展是不是走进社会的每个角落?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财富是不是为弱势穷人撑起保障的帐篷?快报今起刊发系列社评,将对“公平正义”的落实问题、建设问题倾注我们的思考。也欢迎广大读者就此发表看法。——编者

  两条信息,令人不安。

  一条是,种种迹象表明,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对缩小企业高管和一线工人的工资差距并无涉及。另一条是,财政部表示,目前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民众突然发现,喊了半天原来是白喊。

  两条消息所含关键词都涉及分配问题——不消说工资对于分配的重要性,个税起征点的调高最终解决的也是分配问题。分配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但两条消息所表达的涵义惜乎都与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颇有距离。

  关于公平正义,温总理14日说,他将在任期的最后几年力推公平正义。

  总理的话,考问范围甚广。但联系到一些焦点问题的解决程度,我们的有关部门有没有给公众一个合格的答卷,恐怕还有疑问。

  将于年内出台的《工资条例》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虽然也写入“同工同酬”“工资协商”等重要内容,但是审视目前的各种信息,起草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众多专家对于限制高管高薪、缩小第一次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只字未提。这部被民众寄予厚望的法律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令人失望。而失望的背后,可能是对这部条例的“执行力”的怀疑。因为,总理说话了,下面怎么落实就不仅仅是个态度问题了。

  当前,高管薪酬过高问题是一大焦点,一些企业高管超乎国情的高薪,广受诟病。动辄几十倍、上百倍的工资差距,让一线劳动者只能望其项背,而这背后,还有着对于高管获得高薪方式的重重考问。在不少企业,不管民意如何反对、企业效益如何波动,高管薪酬很少减过。金融危机后,美国对高管薪酬开始说“不”,但我们却鲜见杀威棒。

  《工资条例》会有很多亮点,这一点没有理由怀疑。也可视作收入分配改革从“说”到“做”转折的开始,但是显然着力过小。和保障基本的工资权利相比,保证“工资公平”是当下最应该实现的目标。

 如果在这个转型的时代,法规的视线还只是停留在让劳动者拿到工资这个当然的、起码的目标,而不是改变工资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现实,不是调整第一次分配中的不平等现象,那么,这样的法规条文将是比较空洞和滞后的,难以保证一线劳动者最核心的利益。

  某种意义上,《工资条例》是最直奔主题的法律,它是为解决工资问题而生的,它必须能够解决初次分配中现存的问题,改变所有的工资乱象。否则,它只能成为绣花针,并羞愧不已。

  从温总理的话不难看出,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非常急迫。时代进步的大势等不得,保证社会稳定的大局等不得。如果不能尽快实现“工资公平”,那么何以实现更多的公平,真正安抚民心?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总理为公平正义定了调、调了弦,关键是执行者下一步怎么做。而现在看来,在实现“工资公平”、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两件事上,有关部门的表现还不能令人满意。

  须知,公平正义并不是一个缥缈的目标,制定一部看到工资差距过大危害性并有所作为的《工资条例》;通过个税起征点调整,获得一个合理的标准,令民众受益,这就是眼前的公平正义。

  知名评论人鲁宁昨天在快报上撰文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是最直接的增收。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不只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学问题,评论人可能并不具备太多的经济学知识,但问题是评论人看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专家视而不见。

  于是,在国人的工资水平追不上GDP水平、CPI水平,“2000元工资”已成为低收入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却独守故纸堆,做一帘怀旧幽梦。而念及这个起征点当年还是在挤牙膏的情况下实现,扛起个税“大半壁江山”的一般收入人群,又怎能不为未来的“扛税”命运而嗟叹?

  什么时候一般收入人群免做扛税“大头”,什么时候负重喘息的声音才会减弱。但是,一声“暂不考虑”,无疑放弃了一个最急迫的任务和一个最能弥补公平缺失的机会。

  更令人不安的是,财政部的“暂不考虑”是在多个部委、多名代表委员、无数大众百姓主张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所作的表态。这一现象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耐人寻味。

  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说明高层已经意识到高管薪酬过高问题的严重性。但是时至今日,最该体现这一态度的《工资条例》却突然失去了锐力,甚至失去了打十环的准星,这不能不让人百思不解,满腹狐疑。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一切都取决于决策者的见识和胆魄。敢不敢向利益群体说“不”、敢不敢向社会不公宣战,这是一种考验。

  无论如何,在分配命题上,在公平正义的命题上,我们的部门不能再纠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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