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按规定只能约定试用期最多为2个月。所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试用期应计算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且只能约定一次。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中有过错,用人单位也不能据此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如果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以员工在试用期中存在过失为由,在试用期满后再延长试用期3个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