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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劳动合同不能先试用再签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11-26   来源:   编辑:
 
“临时工”、“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想辞退就辞退,不支付补偿金……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走进了劳动合同的误区。

  四个误区

  误区一:“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

  早已被北京市的劳动法规取消的“临时工”现象,还在不少用人单位中存在。实际上,用人单位以使用“临时工”为由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这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

  误区二: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新招用人员的试用期是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才能签劳动合同。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声称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说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误区三:签订劳动合同先收押金外地来京打工的小王刚刚找到了工作单位。可单位负责人却提出,因为他是外地人,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收取5000元的抵押金,等劳动合同解除师再退给他。该用人单位这一举动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他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误区四: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

  王女士和几个同事最近与企业终止了劳动合同,却因为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而感到困惑。其实,王女士自己也走进了误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孙双星说,王女士的情况是劳动合同期满,并不再与企业续签合同,属于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职工和企业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消失,而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双方之间由劳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和结束。职工或企业中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订合同的话,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个提示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是否合法,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就职工最关心的一些问题,劳动保障部门给出明确答复:

  提示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支付有标准

  由于公司效益不好,赵先生被人事部门通知,公司准备与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赵先生问: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赵先生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给经济补偿金。这是肯定的。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一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二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对上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职工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由公司一次性发给。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提示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固定工不是一码事

  李先生的单位正在开展续订劳动合同工作,他非常想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他关心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就像原先的固定工一样保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孙双星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用工制度的固定工不是一码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对劳动者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与固定工相比,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当劳动者出现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解除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可能因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在通过法定程序后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经过法定程序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不再续订时,劳动合同也要终止。另外,劳动者因严重过失也可能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示三:不签劳动合同赶紧举报

  对于职工来说,保障自身利益的最根本的前提就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单位用人未签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处以500元/人的罚款。

 
上一条: ·劳动合同中只规定试用期违法吗?
下一条: ·试用期因放假企业能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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