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企业招用生活困难、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戒毒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浙江省政府还决定落实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有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应设立禁毒工作办公室,纳入综治中心统一管理,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尽快设立服药点。实有吸毒成瘾人员300人以上的县(市、区)都要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