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厅
关于印发广西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
医疗保障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23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
《广西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广西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作目标。要调动一切力量,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按照保质量、保数量、保进度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地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区未参保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18.69万人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如期完成。
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对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以各市2008年1月底上报的人数为准。
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对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原则上以2009年6月各市上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及人数为准。
对困难企业参保资格的认定条件、程序等,按照《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实施办法
实行财政“奖补”结合政策。考虑到市、县的实际困难,除市、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外,自治区财政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对市、县给予资金补助。市、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按时间要求拨付到财政专户后,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参保需一次性筹资1.26万元标准,扣除已通过关闭破产政策安排的补助资金,一次性补足差额。
2.自治区直属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补助。自治区直属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参保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对市、县所属的依法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按10%。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少或没有结余无法调剂的,在中央、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后,市、县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统筹解决。
4.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50%,另50%由各级财政按照“奖补结合”原则,帮助市、县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在中央财政对我区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以奖代补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根据各市、县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率以及各市、县财政支持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一并进行考核,在2012年底以前签订工作目标协议书。为进一步落实责任,进行任务分解,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分管领导与各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签订《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协议书》。请各市收到协议书后,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说明情况,在2009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本地政府盖章的5份协议书分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1份协议书留存本地政府。
。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名单等情况,按规定负责测算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对各类人群参保政策及筹资标准、各渠道筹资分担比例、资金到位时间、后续资金保证等政策做出具体安排。各市要在2009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参保资格审核工作。。参保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1.做好参保登记工作。4家会审逐一确认参保资格后,参保登记所需的花名册,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参保登记的有关规定,于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建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档案。
2.做好医疗保险证、卡发放工作。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疗保险证、卡发放工作。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员同等待遇,原则上享受医疗保险“统账结合”待遇,即享受门诊、门诊特检特治及慢性病、住院医疗待遇,并确保2010年1月1日前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
提出申请补助资金需要的资料。提出补助资金申请需要如下资料:
1.申请文件;
3.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到位证明和电子版。
5.《广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名单》,提供纸质报表和电子版。
7.《广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结算表》,提供纸质报表补助资金申请的审核。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将根据各市申请补助资金有关资料进行会审,提出初步意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对各市、县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配套资金到位、退休人员参保名单、享受待遇情况等。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财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国资委、监察等部门,制定补助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在2012年底以前,按各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数额同比例给予补助。
。制定考核考评办法,按四部委要求,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委、监察等部门对各统筹地区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书面申请。由企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申请。
规定提供的材料提交申报资料。
办理参保登记。由企业或申请单位凭困难企业认定批复文件,持有关材料到企业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有关情况说明材料。
申请文件关闭破产企业相关文件。
《广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提供纸质《广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结算表》,提供纸质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怀、体现了中央对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历史问题的高度重视,这也是今年国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统筹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解决这一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抓紧、抓好,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加快工作节奏,针对实际情况落实推进计划和覆盖计划,倒排时间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对各统筹地区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人,做到工作进度与时间同步,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定期报送《广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月调度表》。填报实行三级汇总报表制度,先由各县(市、区)统筹地区按照报表内容要求进行一级填报;以设区市为单位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二级数据汇总,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每月10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分别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月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