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郑州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常识> 浏览

辞职,你用的电脑必须你买走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1-2-17   来源:   编辑:
 

 

辞职,你用的电脑必须你买走

   董小姐于两个月前进入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设计分公司,任助理工程师。8月18日,她因为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第二天就同意了她的辞职要求,表示按合同约定办理。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负责人又对她说,除按合同交纳3000元违约金外,她还必须把一台电脑按原价买下来,因为这台电脑是为她工作专门配备的。如果董小姐不按要求行事,就要扣留她职称证书,并且不给她办理“三金”转接手续。

 

  员工辞职竟然要求买走工作电脑,按照这种逻辑,那公司配给董小姐的桌椅、文具等物,就应该全都得一古脑儿地买走?再推而广之,假如给董小姐配的不是电脑,而是汽车,那岂不是辞职时也要把汽车买走?这种霸道的做法实在难以容忍。

  工作电脑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劳动工具,而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工具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况且像电脑这种比较贵重的工具,应是计入单位固定资产,并列入成本的。那么,既然已经买回来属于单位固定资产的电脑,又有什么理由让员工“按原价买走”呢?

  在这里,董小姐才工作了两个月,就须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这种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董小姐有权在试用期之内随时提出辞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更为可恶的是,该公司竟然还以扣留董小姐称职证书、不办理“三金”转接手续为由,对董小姐进行要挟。

  从要求员工买走工作电脑,到扣留员工职称证书,都体现出了该公司对员工的“恃强欺弱”的意识,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对劳动者想咋样就咋样。对此,法律就应该为劳动者撑腰,坚决纠正这类“霸道”的做法。

 
上一条: ·5大学生辞职引发违约官司 支付高额的培训费
下一条: ·员工辞职要扣半个月工资?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