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郑州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争议> 浏览

专家支招如何应对年终奖和派遣纠纷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1-3-18   来源:   编辑:
 

 

千里之外,劳动者维权难

  孙丽丽(化名)在市区某电器大卖场当促销员,简单地说,就是厂方派来的营业员,表面上是在卖场上班做营业员,实际上是对厂方负责。孙丽丽坦言,她当初是经过熟人介绍当促销员的,厂方虽然没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但碍于面子她也一直没好意思提。然而,如今厂方似乎越来越过分,甚至发展到了拖欠她工资的程度。连生活费都没有的孙丽丽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了,直接找厂方驻扬办事处讨工资,结果办事处说要跟总公司汇报,而总公司在南通,办事处说交涉起来会花不少时间,要孙丽丽耐心等待。孙丽丽认为这是对方借故推托。

  拆招:促销员从劳动关系上说,属于厂家管理范畴,往往和卖场的关系不大。这部分人的工资由厂家统一发放,由于厂家规模层次不齐,用工水平不同,职工的合同权益也很难有保障。

  专家支招:实际上,孙丽丽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发生劳动争议时候,职工常常要到总公司去维权,如果是省内的还方便一些,若是总公司在北京或是上海,那么维权成本实在太高。劳动者进厂时应注意实际用人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如果想到更保险些还要到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是否在扬州登记注册了,否则缴不了社保。此外,用工前找准用人单位,这样便于劳动者维权找到出处。

  年终奖换个名走了就没份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单位“无情”地和王红(化名)终止了两年的劳动关系。王红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那时她认为反正是打工,上哪不是干呢。于是她坚持干到合同期约定的最后一天离开了单位。可离开没几天,王红就听原来的同事说,单位要发年终奖了,正在清点人数呢!王红立马赶回单位,希望自己也能领到那份年终奖。毕竟自己也辛辛苦苦在单位干了一年,单位应该有所回报。可是回去以后,公司财务人员却告诉她发的不是“年终奖”而是“物价补贴”,已经离开单位的职工没有。王红不信,私下打听得知,“物价补贴”核定的标准和去年他们年终奖的标准一样。用王的话来说,公司就是变个“由头”不想给钱。

  拆招:离职的劳动者应事先搞清楚,单位里其他的职工是否都拿了年终奖,如果是这样,那么被终止合同的劳动者也应该领。此外,有少数单位为了逃避给干满一年的老职工发福利,变着法地找借口,如“物价补贴”、“绩效奖”等五花八门的名称,说不定本质都是年终奖,性质是一样的。

专家支招:年终奖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比较灵活,虽然法律没有作硬性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不给所有员工发放年终奖。相反,如果企业与劳动者有事先约定,就应该按照约定发放,对于那些干满一年的员工,他们在离职前,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按比例领取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借口员工春节前离职不给其发放年终奖,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索取应得的报酬。

 
上一条: ·老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下一条: ·实习生参加实践学习也可构成劳动关系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