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可以应用人单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但毕业生无论到企业、国家机关还是到事业单位工作,无论是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还是《劳动合同》,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年工资;毕业生在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在约定赔偿责任限制上,学校有责任综合协调,保护毕业生的辞职权利的行使,不使毕业生的权利与义务根本失衡,切实保证毕业生以后的自由择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