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先,保护条例肯定不是企业制定的,企业只能制定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建议你朋友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并附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如果请假被拒,可向妇联和劳动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