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劳动诉讼 劳动调解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律师介绍 联系方式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
·可以向您咨询问题吗?
·可以向您咨询问题吗?
·你好,段律师
·我应该在哪做孕检
  推荐文章  
· 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作为审理依
· 何种情况可评定为五级伤残?
· 职工因工死亡应如何赔偿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伤赔偿 > 浏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应如何赔偿

2009-1-17 15:45:06   来源:   编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