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劳动诉讼 劳动调解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律师介绍 联系方式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
·可以向您咨询问题吗?
·可以向您咨询问题吗?
·你好,段律师
·我应该在哪做孕检
  推荐文章  
· 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作为审理依
· 何种情况可评定为五级伤残?
· 职工因工死亡应如何赔偿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伤认定 > 浏览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行车伤亡属工伤

2010-10-12 11:15:31   来源:   编辑:
 
  劳动部颁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作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