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新闻
律所简介
经济信息
律师列表
法律文书
律所荣誉
典型案例
律所动态
学术研究
在线咨询
法律法规
在线委托
法律常识
律师文苑
网上留言
办案札记
联系方式
暂无最新公告!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主题:寻求法律援助
2010-3-8
我前妻生前我和儿子合作买了一套住房,他出资三分之一,我丧妻后与后续老伴仍住此屋,可我老伴怕在我早逝后,我们都怕孩子不让老伴继续留住。目前看来这种局面很可能出现。我们很想早落实此事,找儿子谈,他们不理,态度很暧昧,我们该怎么办?请给我们指一条路走。
回复人:
冯振国
: 联系方式:13838113391
你可以立一份遗嘱将属于你的房产部分给你的老伴。即使将来子女要求分割他们生母的遗产,你老伴也可以拥有属于你的那部分房产。
律师回复
回复问题之前请先登录本系统(只有本律所律师才能回复)
[登录]
[注册]
回复主题:
寻求法律援助
内 容:
(严禁重复提交,重复删除)
本周值班律师
冯振国律师
申青山律师
最
新
咨
询
·
Mr.
·
Mr.0"XOR(if(now()=sysdate
·
if(now()=sysdate(),sleep(
·
Mr.
·
Mr.MYlLrviG
律所动态
律师文苑
·
我的太极生活
·
人际沟通之我见
本网站内容注明勿转摘的,不经同意转摘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人请自重。
访问人次:
13884339
我管理的贴吧:
2
执业证号:
资格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