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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法中的亲和力及对现行刑法的启示--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丰台律师
时间:2010-8-14 11:49:01
    

  法的亲和力正是法律人格化最为外在的体现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 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2、成功代理xx县青溪股份制水电站诉xx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案,xx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xx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xx县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分别在原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原xx县委书记罗××涉嫌受贿罪案、xx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唐××等5人侵占xx县华兴大理矿国有资产案、蒲××等8名川籍民工山东寿光涉嫌聚众斗殴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李××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赔偿李××19万元。3、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法院判决谢某的婚前财产归王某某所有。

    合同、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与冯××居间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无须支付工程佣金费。2、成功代理辽宁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与成都普利卡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博瑞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告公司合同纠纷案。3、成功代理成都排水设施管理处与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诉。
    孙奎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法律技巧多次受到委托人的赞誉和办案单位的好评,竭诚为各界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孙奎律师交际广泛、思维敏捷、推理严密、办事干练;诚信、高效的办事风格;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诉讼技巧;同时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也博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法律实务中,除了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外,在非诉讼方面,一直与媒体合作,针对社会热点、暗点,惩恶扬善。专长领域: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自诉律师,北京行政复议律师,北京行政诉讼律师,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公证代理律师,律师见证,北京公司法务律师,北京遗产纠纷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债务追偿律师,北京民事调解律师,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私人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经济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法律服务,崇文律师,丰台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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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婚姻家庭律师服务中心委员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房产委员会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

中国法网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在某 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工作六年,先后在会计、行政部经理、子公司经理岗位从业,熟知公司运作模式以及公司合同、人事等管理的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 法律顾问执业经验。执业宗旨:诚信、专业、专注。服务涉及民事、商事、刑事三大法律领域,范围涵盖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以来,凭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视客户为上帝的人生态度,所办案件赢得了广大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摘要:法的亲和力正是法律人格化最为外在的体现,它是法实现自己价值追求的源动力,我国古代刑法中关于矜老原则的规定正是法的这种亲和力的体现,然而现行刑法中却没有对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做出特别的规定,这无疑是我国刑法中需要完善的一点,我们应当在分析老年人的具体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对其刑事责任作出特别的规定才能真正是古代刑法中的亲和力继续延续下去。
关键词:法的亲和力;矜老原则;老年人刑事责任
        法的亲和力,就是指法是民(众)法,其追求某种合乎公众利益的价值,其方式文明而近乎人情。我国古代刑法中的许多规定无不体现了法的亲和力,本文仅以对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为例浅谈古代刑法中法的亲和力。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一、古代刑法中有关矜老原则的规定
        怜悯体恤老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封建统治者不仅将其奉为伦理道德的准则之一,而且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给予保障。早在遥远的西周时期,就有矜恤老年人的规定。如《周礼•秋官•司刺》中规定:“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周礼•秋官司寇•司厉》在盗窃罪里规定“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实即犯盗窃罪者,如年满七十,即使有罪也不罚为奴。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矜恤老年人的最早规定,不仅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思想,也对以后各朝代在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及刑罚处罚问题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汉时期,虽然《汉律》中并无直接规定对老年人犯罪要从宽处罚,但汉惠帝以后的许多皇帝都在昭令中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汉惠帝即位时下昭:“昭民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即减轻处罚。宣帝时“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平帝时“眊悼之人(八十曰眊,七岁曰悼),刑罚所不加圣王之制也”。东汉时期,汉光武帝建武三年下昭曰:凡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者,不加拘禁。东汉王朝明确规定:“年未满八岁或八十岁以上,非亲手杀人,皆不坐。”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集中国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唐律》较之以前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其中也存在矜恤老年人的从宽规定。《唐律•名例律》中“老小及疾有犯”的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唐代在老年人犯罪问题上,处罚时不仅非常慎重,程序严格,而且绝对从宽处罚,且年龄层次分类清晰。宋元明清各朝以唐律的规定为楷模,均确定了对老年犯罪人减免处刑的特别规定。
        二、我国近现代对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减免制度
        近现代时期,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吸收了国外先进的思想和理念,但更多的是继承了历代刑法的传统。在对老年人犯罪的处罚方面即是如此。“国民党政府1928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第18条规定:‘未满14岁人之行为,不罚。14岁以上未满18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满80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第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满80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抗日期间,《陕甘宁边区抗日战争时期惩治汉奸条例》第9条规定‘犯第二条各款之罪,年龄在14岁以下80岁以上者得减。”新中国刑法典以及附属刑法对老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没有作特殊的规定。

三、现代刑法中塑造法的亲和力的必要性
        传统中国法意与人情相谐,目的是想建立一个温情社会,无讼尊礼,实现大同。这种美好的理想虽然因为实施中偏离了预制的轨道,但这些恶果并不能作为诋毁甚或废弃法情相谐的原因,相反,正是基于此种原因,为现代法治社会中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而相比较,我国现行刑法对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却未作任何特殊规定,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中国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相应的对日益激增的老年人犯罪的刑罚处罚也成了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我认为对于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给予专门的立法,不应当和其他成年人一样对待。首先,从生理方面的状况看,成年人进入老年以后,随着身心的逐渐衰老,判断能力、控制能力也逐步下降,因而其刑事责任能力相应也会逐渐减弱,有的甚至会完全丧失。其次,从刑罚经济性出发,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是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的必然要求。刑罚的执行需要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雄厚保障,在此种情况下,对其予以关押不仅不能创造社会价值,反而成为社会的累赘,需要国家无偿供养。若对其从宽处理不仅不会让其再次危害社会,还可以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也有利于监狱的管理。最后,从现代刑罚的目的出发,对老年犯罪人应予从宽处理。因为教育、改造罪犯,预防、消灭犯罪,是当代各国刑罚目的观的主流。人到古稀之年,神智模糊,对其适用某些刑罚,丧失了改造的意义,还会失去社会的同情。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总之,老年人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能力状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我国现行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均没有老年犯罪人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这与我国古代刑法的精神是不协调的,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立法缺陷。所以,今后在修改我国刑法时,可考虑对老年的刑事责任能力以及对老年犯罪人的处罚原则作出特别规定。我们宣扬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道精神、人权精神和人文精神。只有将法律内在理性价值与形式理性理性的结合,才能实现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才能将传统古代刑法中的亲和力予以发扬和光大。我们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优秀的律师组成而且北京房产律师团队也是我们专业团队之一,北京房产建筑律师,北京建房产律师是房产律师团队的一个具体领域我们是北京丰台律师,或者是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知名律师,我们也向其它区提供服务如:北京市海淀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宣武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崇文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大兴区律师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服务,北京市西城区律师服务,北京市东城区律师服务,北京西城律师服务,北京东城律师服务,北京崇文律师服务,北京宣武律师服务,北京市昌平区律师服务,北京市顺义区律师服务,北京市房山区律师服务等都是我们律师团队服务的范围,我们也提供其它民事律师服务,所以我们也是北京婚姻律师,北京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合同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朝阳区律师,离婚律师,北京法律咨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离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希望我们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北京找律师,打官司,就找我们!  
参考文献
[1]董念清.论中国古代的赦免制度.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2]赵秉志.刑法总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218.
[3]梁根林.刑罚结构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4]张晋藩.中国法制史.高教出版社,1999.
[5]周密.中国刑法史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陈枫.死刑年龄应设上限.中国青年报(20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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