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526890505 |
|
tiger369@yeah.net |
|
|
 |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
|
|
主题:关于建筑面积 |
2009-4-15 |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问题的答复,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请教您:土地房屋所有证是1951年政府颁发的,上面注明房屋间数、占地长宽尺寸,为二层木结构房屋,原来只拆除部分房屋,现在全部加盖至三层(范围不超出证上注明的占地尺寸),请问后面加盖的房屋是合法的吗?拆迁时可以要求补偿吗?
|
回复人:唐秀强 联系方式:13526890505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526890505 ^-^ |
|
翻建房屋应该取得准建手续,以此才可办理房产证,注销原证。如果未办手续则不属于合法建筑。拆迁补偿,看是什么性质,如果政府公益拆迁补偿就有纠纷,开发商拆迁就好办些。一般情况下都给予了赔偿,要以平和的心态和拆迁单位协商,毕竟手续不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