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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房屋买卖
2009-5-10
王律师你好:我想买的房子业主(长期在外地工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还有20万的贷款,他想让我一次性付清房款,我们签个协议,办公证,等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过户,我想问一问?应该如何办理?应该签订那些协议才能保证我的权益?
 回复人:王金良 联系方式:13373901286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373901286^-^

民事权利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已经形成了!但作为市场交易来说,颁发房本的行为是国家通过行政的手段给你财产权利的确权,如果他的房本没下来,你们通过协议,把原始房本写成你的名字,就好了,可以节省一次交易税,否则就会存在两次交易的问题!你要防止在你把房款都付清的时候,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房子马上卖给他人,或者在抵押贷款!你就麻烦了!所以建议你要多小心呀!可以和律师联系!回复的晚了,还望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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