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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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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怎么打官司? |
200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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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我和老公要结婚,但经济上不宽裕,就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和房主签的有购房协议,而且有第三证人。因结婚忙,再加上经济不宽裕,没有马上过户,2004年又出台了二手房交易税,所以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小孩子都三岁了,想把房子过户过来,小孩户口移过来,将来好上学。我们找到了房主,没想到他提出要我们再给5万元,说现在房子贵了。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房主要的5万在法律上有依据吗?我们现在是又气又迷茫,想请专业律师咨询,谢谢!你好!房主的要求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你和房主之间的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若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要求房主履行合同义务——过户。贾律师,你好!上面是我前天在网上发的咨询内容和律师给我的回答。我想请教你,如果我要起诉房主,直接到法院就行吗,还得准备什么材料。我没打过官司,不清楚流程,请你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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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贾天涛 联系方式:13937777918\13838289878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937777918\13838289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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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对你的答复是正确的。你可以直接或委托律师和房主协商处理,告知房主法律上的规定和他的无理要求。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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