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005719956 |
|
zyls315@126.com |
|
|
 |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
|
|
主题:股权转让及债权纠纷 |
2009-8-26 |
|
黄律师,你好!我于06年和弟弟在惠州合资注册了间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份,他是法人,今年6月份他以我账目不清为由不想合作下去,将50%股份转让给我,当时双方达成了书面协议,我以借条和小车抵付的形式接受他转让的股份,现在小车他拿走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也按照借条的协议归还了两期款,到7月底我要求他来办理合法的股份转让手续和法人变更手续,却遭到拒绝.导致很多需要法人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严重影响公司运作.在他签订协议后,仍挪用公司的设备和他人进行生意合作,并且是隐瞒公司进行的.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经起诉他.另外如果进行了法人变更,可否保留变更前的法律责任追究(因为06-08年的帐务是他老婆做的).我以公司的名义正式通知他回来办理相关手续,但遭到拒绝.我是否可以先强行取回我的车和公司的设备?如果可以起诉的话,我希望能面谈,具体需要带齐那些资料.请复电话13927304078韦先生
|
回复人:黄成昌 联系方式:13005719956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005719956^-^ |
|
韦先生:
你好!
你咨询的问题法律性质上分类属于股权纠纷。你弟没有依法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是违法公司法有关规定的,属于侵害你合法股东权的行为,你可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他还有其他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具体请你带上与这起纠纷有关的公司章程、股份转让协议、合同、证照等相关资料来我所面谈,我们将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黄成昌律师13005719956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A座27层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