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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伤,厂里却说要按自己“失误”进行处罚 |
200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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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据广州那里的标准算了一下,大概有两万元左右.可现在厂里说私了,只给6000元。还说要按厂里的规定进行处罚,说是自己的“失误”。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弟在车间里和另一位工人一起抬钢架,有150斤左右,由于那个工人先放手,我弟来不及把手拿出来致使事故发生。我认为我们不存在什么失误。请问张律师厂里的这种做法合理吗?另外,能告诉我赔偿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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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张原芳 联系方式:15838556052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5838556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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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弟弟需要做一个工伤鉴定,然后确定赔偿标准!
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级二十四个月 二级二十二个月 三级二十个月 四级十八个月 五级十六个月 六级十四个月 七级十二个月 八级十个月 九级八个月 十级六个月 (二)残疾退休金。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 岗位,办理残疾退休手续,残疾退休金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 制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社会保险部门依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 一级百分之九十 二级百分之八十五 三级百分之八十 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二百的,以所在市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为基数计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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