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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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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涉嫌诈骗案件的管辖地!~ |
200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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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2006年因高考成绩不理想,想上军校,通过一位自称认识某某将军的亲戚办此事,先后分别几次汇款几十万元,其满口答应一定将上军校的事办成,不耽误本人上学并承诺了开学报到时间...到开学的时候,事情不见有信,这位亲戚以种种理由对上学的事情一拖再拖,直到现在此事也没办成,而且其人更换了联系方式以及住址,现在人也找不到事情也没办成,其人现居住地在新郑,当时汇款也是到新郑,汇款地和本人的那位亲戚的户籍所在地是在许昌,请问如果报案,哪里的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许昌的公安机关有权受理此案吗??请速回音!~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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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罗晓琼 联系方式:13073726068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073726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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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报案不分地区都要接受,接受后如果本地无管辖权可以移送,但是,现实中,如果不属自己的管辖范围,往往不会受理。那么按照管辖的确定原则,可以选择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也可选择被告住所地管辖,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地与犯罪结果地。因此,你可以选择在许昌报案,也可选择在新郑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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