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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ujuan200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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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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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民事索赔 |
2009-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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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律师:您好!请问双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伤后得终身打钢针在脚上,伤残鉴定9级,在工厂工作时间被一工友恶搞开动传输带受伤,工友逃跑了,与工厂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工作时间近一年,对方律师要求按工伤事故赔偿,伤者主要是靠苦力养家,意味今后将失去主要劳动能力,请问怎样要求赔偿更合理?如果要按人身损害来赔偿合理吗?如果按要求赔偿,那么赔偿金额应在多少左右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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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杨玉娟 联系方式:15938810610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59388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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