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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山电信这样收费合理吗 |
2009-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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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08年06月07日去中山电信古镇办理一年宽带业务,到期时间是09年07月01日。但我于09年2月底已经实际停止使用电信所有业务,忘记报停。在九月底收到私人电话告知我欠费五百,期间未收到任何的客服电话及信函通知。今天去营业厅又被告知欠费836。36元,请问电信如此收费合理吗?另外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向律师事务所提起了诉讼,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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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罗晓琼 联系方式:13073726068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073726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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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你的业务到7月1日终止,在你没延长的条件下,7月1日以后产生的费用不应当由你支付,除非电信能证明你在7月1日以后还在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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