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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存在缺陷,损失部分卖方需要承担经济责任吗? |
2009-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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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12月20日定购两个二手柴间,总价12万,目前已付一万元定金,约定余款在12月28日前全部付清。可付完定金后,我发现其中一间柴间有质量缺陷,而对于这一缺陷卖房隐瞒了并未告知。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解除购买合同,并取回我所交的一万元定金吗?若不能解除对方是否要承担因这个质量缺陷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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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谢运良 联系方式:1317776983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17776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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