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玲律师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会员名
密 码
 
  15954369960
  wangfllawyer@163.com
 
暂无数据!
·请输入咨询标题
·工伤鉴定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
·请输入咨询标题
·二手房的买卖
·汽车人保理赔
·如何取证
·关于合法休假
·结婚
·医疗事故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主题:经济类
2010-4-8
我是博兴的,2009年4月1日与人合伙开的配货站,期限一年定有合伙协议我出资金他负责经营,在金泉粮油所有单据上都是合伙人周新兵的名字,包括运输押金。2010年与博兴金泉粮油结算运费时因合伙人很早欠金泉粮油老板4万余元,被扣运费4万余元。现在合同到期去金泉粮油去拿5万元押金时,财务人员说他给周新兵还了2万元贷款要扣下,我找到金泉粮油老板他说无法做主,请问职员有权利扣我的钱吗?我能否起诉金泉粮油要回我的钱呢?我的合伙人与金泉老板和财务人员三个是连襟,我的合伙人的老婆与人网恋离婚近一个月,协议离婚,也未对所欠账务进行分割他们有诈骗嫌疑吗?或者说是假离婚嫌疑吗?
 回复人:王凤玲 联系方式:15954369960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5954369960^-^

你好,尽量电话与我联系面谈吧,问题很复杂,我也需要向你了解清楚全部情况之后才好为你出具法律意见的。在此先简要答复如下:

1.职员当然没有权利扣钱。

2.你可以组织证据起诉要回钱。关键是组织好证据。

3.关于假离婚的事很难证明的,但是即使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还是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使离婚也要承担,即使离婚是约定债务归一方,还是要夫妻共同承担。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快速咨询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咨询主题 (50个汉字以内)
内 容
  (严禁重复提交,重复删除)
打造法制社会 共建和谐生活 访问量:
本网站版权由 王凤玲律师 与商都网法律频道共同所有(2005-2006)
本站技术支持由 商都网法律频道www.5law.cn 提供
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