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487126756 |
|
ldwlawyer@yeah.net |
|
|
 |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
|
|
主题:我的权利怎么维护 |
2010-5-21 |
|
李律师:你好,我是外地来襄樊的一个商人,在此租有二间门面做生意,一间是物业的,一间是私人的,我接手的时候二间就已打通是一间大的门面。去年底物业通知我,说有人要买物业的那间门面,问我买不买(因为我有购买优先权),那时因我的资金紧张,就放弃了。现在与物业的合同马上到期了,请问一下:第一/如果房主要把房子收回自已经商的话,那么我原来的转让费,装修费就没有办法收了吗?第二/如果房主要继续出租的话,我做为原租房者是否有优先权?如果房主要租给别的,我的损失应该找谁呢?急盼你的援助!!!电话:13797674090
|
回复人:李栋伟 联系方式:13487126756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487126756^-^ |
|
我已进行了电话回复。 |
|